——当"永久基本农田"成为一把只砍向部分人的刀
2024年盛夏,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新利村。退役军人江书臣站在自己百亩虾塘边,看着村委会送达的一份份《告知单》,满心愤懑难以平息。
百米之遥的塘水里,虾苗本该欢腾。但此刻塘面死寂——因为镇政府一句话:"停养、拆棚、复垦。"
而在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步凤镇,同样的大棚虾养殖,另外6家养殖户却在2024年年底前"赔偿全部解决到位"。
同样是永久基本农田,同样是大棚虾(或水产)养殖,同样是退役军人与农户签下的合同——为什么有人被"一刀切"禁养且分文不赔,有人却获赔偿妥善解决,有人则长期还在违规无人问津?同样的性质、同样的养虾,大冈镇勤稼村一户虾民如今依旧养的风生水起。
一、杨军的"私下续签":一场让退伍军人独自买单的"引导"
时间回到土地流转合同即将到期的节点。
大冈镇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杨军在农业工作会议上要求:租赁到期,与农户"私下续签"即可,不必再走村集体统一流转的程序。
江书臣照做了。他与农户逐一协商,签订了续租至2028年的合同,并按时支付了租金。对一个把全部身家押在虾塘上的退伍军人而言,这无疑是一颗"定心丸"——既然镇里主管部门的负责人都点头了,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?
然而2024年7月,当村委会开始送达停养通知时,这颗定心丸变成了空心丸。
镇里和村集体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弯:"私下续签"不予认可。理由是:土地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,江书臣绕开村集体与农户直接续签,程序存在瑕疵,还派村组干部住家里看着江书臣放苗。
江书臣的困惑也是千万返乡创业者的困惑:当初是镇里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让我"私下续签"的,如今却不认账?那 该听谁的?如果私下续签违规,为什么当初不阻止、不指导走正规程序,而是"引导"我去签一份无效的合同?
二、盐都区的"另一个真相"
2026年5月,盐海网刊发调查报道,揭露了瓦屋村永久基本农田被违规改建螃蟹养殖塘的事实。
报道指出:"大冈镇作为属地管理主体,对辖区农田违规改造问题排查处置不及时,在收到区级自然资源部门督办函后,整改推进力度不足,违规养殖设施未及时清理复耕。"
报道进一步点名:"区级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等部门虽移送相关问题线索,但跨部门联合执法、常态化监管力度不足,未能有效制止长期存在的违规用地行为。"
请注意这个时间线:瓦屋村的违规养殖存在"多年",大冈镇"排查处置不及时",在"收到区级自然资源部门督办函后,整改推进力度不足"。
而江书臣的虾塘,从2024年7月第一份停养通知到2025年信访终结,不过一年多时间。
同样是在大冈镇,同样是永久基本农田上的水产养殖,一边是"多年未清理"的螃蟹塘,一边是"一年就终结"的虾塘。
如果真的要严格执法、退渔复耕,瓦屋村那片被破坏耕作层的螃蟹塘,为何能在督办函下发后仍"未及时清理"?如果考虑到实际困难可以"网开一面",为何江书臣的虾塘不能获得同样的缓冲?
三、"手续齐全"的呐喊:江书臣究竟卡在哪一步?
江书臣的养殖场手续齐全,环评审批备案管理卡,就在养殖场大门悬挂着。
问题在于:这些手续,江书臣"都有",为什么还要停养,禁养?
如果是没有相关手续,江书臣确实有责任。但后者——即江书臣手续齐全,按照杨军的引导去续签,如今却得不到相关部门支持或批复——那么责任的天平就应该倾斜。
更关键的是,江书臣的养殖场成立于2014年。当时的政策环境与2023年盐都区"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"的收紧态势,是不可同日而语的。一个2014年合法设立的养殖场,因为2023年的政策收紧而被追溯定性为"违规",这中间是否存在"政策断层"的责任分担问题?
法不溯及既往,是法治的基本原则。用今天的标准去追究昨天的投资,对江书臣这样的返乡创业者是否公平?
四、选择性执法之问:是个人主义,还是懒政乱作为?
江书臣的五个质疑,归根结底指向一个问题:执法的公平性。
第一问:为什么大冈镇勤稼村还有一家大棚虾在养殖,这是领导失职渎职懒政不作为乱作为?
盐海网的报道已经给出了部分答案:大冈镇"排查处置不及时",收到督办函后"整改推进力度不足"。这难道不是典型的"懒政不作为"?
如果大冈镇勤稼村可以继续养,江书臣的虾塘为何必须立刻停?如果勤稼村的问题可以被选择性忽略,那江书臣的虾塘为何不能继续饲养?


第二问:这一刀切是政府的个人主义还是选择性要求?为什么盐城市周边的没有要求停养复垦?
盐城开发区2019年的方案明确要"加大设施大棚虾、黑鱼、泥鳅等高密度水产养殖场的整治,2019年底设施大棚虾、黑鱼、泥呀养殖场完成整治"。但六年过去,步凤镇的养殖户直到2024年年底才通过赔偿方式解决,这说明所谓"整治"在实际执行中并非"一刀切",而是有协商、有赔偿、有过渡的。
唯独到了大冈镇江书臣这里,"整治"变成了"零补偿清退"。
第三问:盐城市开发区步凤镇大棚虾养殖,2024年年底赔偿全部解决到位。为什么同源同质的问题,步凤镇能给赔偿,大冈镇却分文不给?
这是江书臣最难以接受的现实落差。相邻的两个镇,面对几乎相同性质的养殖清退,一个选择"赔偿解决",一个选择"禁养不赔"。
这种差异,如果不是基于"分类施策"的政策弹性,那就只能解释为"选择性执法"。而选择性执法,恰恰是法治政府建设中最该警惕的现象。
五、信访三级终结之后:江书臣还能依靠什么?
2024年7月起,江书臣开始了漫长的信访之路。
大冈镇政府:《关于江书臣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》——驳回全部赔偿请求
盐都区人民政府:复查意见——维持镇级决定
盐城市人民政府:最终答复——"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解决"
六、更深层的叩问:返乡创业者的"政策风险"谁来兜底?
江书臣的个案,折射出的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。
国家鼓励退役军人返乡创业,盐都区也将"东明家庭农场"认定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。但当政策风向转变时,这些"示范"如何应对?
如果2014年建场时是合规的,2023年政策收紧后就变成违规,那么:
谁来承担政策变动的成本?
谁来判断"历史遗留问题"与"现行违规"的边界?
为什么同样是"历史遗留",瓦屋村可以拖、步凤镇可以赔、新利村却必须"零成本清退"?
盐海网在报道瓦屋村问题时用了这样一段话:"事件凸显多级监管履职不到位问题"。这句话用在大冈镇江书臣案上,同样适用。
监管的缺位,不应由最弱势的养殖户独自买单。
七、一把尺子量到底,才是法治的底线
江书臣站在虾塘边的身影,是这个时代返乡创业者群体的缩影。
他们响应号召回到家乡,把资金、技术、青春押在土地上。他们是"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",镇里负责人说可以私下续签,村里说不认可;今天说要整治,明天说要清退;隔壁镇在赔,本镇在禁。
法治的核心要义,是"同案同判、同城同标"。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红线必须守住,这一点毋庸置疑。但守住红线的同时,也要守住公平的底线。
瓦屋村多年违规的螃蟹塘,需要清理——这是履职。
步凤镇养殖户的赔偿解决,值得肯定。
那么新利村江书臣的虾塘,是不是也该有一把公平的尺子?
这把尺子,不应该因为养殖户是退役军人就格外严苛,也不应该因为某些"关系"就格外宽松。它应该是一把统一的、透明的、可追溯的尺子。
这个答案,不仅关乎一个退役军人的十年心血,更关乎千千万万返乡创业者对法治中国的信心。
一个有温度的法治社会,不会让诚实的劳动者在政策转型中独自坠落。这,是江书臣案留给我们这个时代最沉重的叩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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